关于印发《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》和《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》的通知(珠环〔2011〕357号)

撰写时间: 2011-11-29 文章作者: 文章来源:

关于印发《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》和《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》的通知

 

横琴新区管委会,各区政府(管委会),市直各单位:

《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》和《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原《珠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》(1997年)和《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》(1999年)同时废止。

 

附件:1.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

2.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四日

 

 

 

主题词环保  印发  标准  区划  通知

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4日印发